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左鑫 丁某用一張假身份證應聘數碼專櫃銷售員,利用職務之便盜取3部手機、4臺電腦,隨裝潢後迅速逃匿銷贓。2月12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瞭解到,日前,丁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丁某高長灘島中畢業後在家待業,想去成都看望女友,可囊中羞澀,寸步難行。這時,一位朋友向丁某“支招”——做銷售員,趁機倒賣商品。
  倒賣什麼來錢快?丁某想來想去,決定去數碼公司應聘。他托人製作了一張假身份證,化名“李某”,之後向多家數碼公司投遞了簡歷。2013年汽車貸款8月27日,丁某被烏市某數碼公司聘為銷售員,並被安排至某商場專櫃。
  2013年9月1日21長灘島時,丁某趁同事賈某接待顧客時,獨自進入儲存間,將未銷售的3部蘋果手機、4台蘋果電腦裝入自帶的黑色雙肩包內,隨後若無其事地背上包和賈某一同下班。
  離開商場後,丁某迅速製冰機維修聯繫了一名收售二手手機的商販,將一部手機賣出,之後用贓款買了9月2日飛往陝西的機票。
  手機不翼而飛,銷售員下落不明。9月3日,丁某所在專櫃的店長向公安機關報了案。9月12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而在此期間,丁某在陝西倒賣了1部手機2臺電腦。9月12日,他坐上大巴車,去成都與女友會合。
  在成都居住期間,丁某到某公司做話務員,又倒賣了1部手機1臺電腦。同年12月26日,丁某因家中有事坐飛機回到烏魯木齊市,次日凌晨,他在居住的酒店被警方抓獲。
  經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價格認證中心認證,丁某在數碼公司侵占的手機和電腦共價值49726元。警方查明,丁某銷贓所得贓款均已揮霍。
  2014年1月,烏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區分局以丁某涉嫌職務侵占罪向烏市沙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原標題:用假身份證求職 錄用後變成“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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